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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4届(2022—2023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1〕5号)、《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北京校部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8名优秀志愿者到西部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援当地的教育事业。现将招募和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支教团由华北电力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校团委具体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选拔工作,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名单进行复审和确定。

二、报名条件

1.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并有愿望且有能力为西部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3.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前三学年必修课和必修实践环节全部取得学分(境外交流学生交流学习期间的必修课程和必修实践环节认定可适当放宽,但幅度不超过10学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累计平均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前20%。

5.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达到6.0分及以上,或托福达到72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

6.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体检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7.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社会实践经历,在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招募方式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院系推荐、择优选拔。

四、招募步骤

1.本人申请。学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并将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支教申请书、英语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工作任职证明等,报送本学院团委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团委考察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等并做出鉴定,报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和学院党委同意后推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名额限2人,其它学院推荐名额限1人。校级团学组织中择优推荐的学生干部须经过学院资格审查,推荐名额不占用院系所分配名额。

3.面试考核。校团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

4.身体检查。校团委将统一组织入围学生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选资格。

5.公示。选拔结果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应募志愿者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并签订《招募协议书》,取得参与支教资格。

7.接受团中央和校团委组织的培训工作,并按时报到参加服务省集中培训。

8.赴实践地进行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五、志愿者管理

1.支教服务从支教团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开始,至志愿者完成支教任务,经由服务学校和服务地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意后离开服务地返校为止,为期一年。

2.支教团志愿者在服务地期间,必须严格做到: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2)遵守全国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和华北电力大学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自觉维护华北电力大学和中国青年志愿者的形象;

(3)到达服务地后,若更换手机号码,必须及时告知华北电力大学项目办;如需休整,必须事先征得服务学校和服务地项目办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4)必须服从服务学校的安排,并结合自己的特长,做好教学工作,并尽快向华北电力大学项目办汇报在服务地的工作岗位、教授课程、每周课时数等基本情况。如果对服务学校的安排有不同意见,必须同华北电力大学项目办联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出面协调,不得自行同服务学校解决;

(5)服务期间要严格保证上课和值班的出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服务学校请假;

(6)不得单方终止招募协议,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终止协议的,必须向华北电力大学项目办申请,并报服务学校和服务地项目办同意、报团中央项目办备案后,完成工作交接方可离岗;

(7)不得私自离开服务地,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必须事先向华北电力大学项目办、服务学校和服务地项目办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华北电力大学项目办将进行严肃处理;

(8)不得在工作日内出行旅游,如利用节假日出行,出发前一周必须报华北电力大学项目办批准。因出行旅游发生意外的,华北电力大学和服务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9)做好文字、图像、影像等资料的保存,返回华北电力大学后交予项目办。

3.志愿者在完成学期工作后,须上交工作总结,对服务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总结,特别要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建议。

4.志愿者在到达服务地后,应尽快同派出学院取得联系,由派出学院开具转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并寄往服务地党、团组织转移组织关系。如果派出学院同意保留其党、团组织关系,也可以暂留派出学院。

5.服务期间,每周须向学校汇报一次工作和生活情况,同时在一年支教工作结束后向华北电力大学项目办上交工作总结、个人总结和图片、影像资料。

六、政策保障

1.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2.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3.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七、考核与奖惩

1.支教团志愿者保证确系自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或个人材料不真实的,将不再享有政策保障中所赋予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2.获得支教资格后,志愿者必须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学将被取消支教资格。

3.志愿者上岗前,由服务地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对合格的志愿者颁发上岗证(有效期与服务期相同)。

4.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华北电力大学项目办应立即向服务学校和服务地项目办了解取证。一经证实,学校将取消其支教资格。

5.对在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个人及集体,纳入华北电力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评优体系和华北电力大学共青团系统评优表彰体系,并参与华北电力大学社会工作单项奖评选。对于特别优秀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推荐申报省市级、国家级志愿服务荣誉。

八、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报名学生将《华北电力大学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支教申请书、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各类竞赛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以及社会工作任职证明等材料报至校团委(教五楼C514)。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由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联系人:古雨

联系电话:61773751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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