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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建党百年正青春,跟党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员先进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引领力和价值塑造力,深入推进示范性群体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各类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青春献礼建党百年,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及团内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4月2日-4月6日:学习与策划阶段;

(二)4月7日-4月18日:主题团日活动阶段;

(三)4月19日-4月22日:评议与上报阶段;

(四)4月下旬:总结、表彰、展示阶段。

二、活动要求

第一阶段:学习与策划阶段

(一)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通过广泛宣传团员教育评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抓住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组织各团支部根据《“建党百年正青春 跟党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活动的策划与动员,并将主题教育贯穿全年。

第二阶段:主题团日活动阶段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形式的教育与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建党百年正青春 跟党奋进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教育广大团员青年铭记党的关怀、了解党的发展成就、增强奋斗意识。

第三阶段:评议与上报阶段

(一)团员个人评议:每位团员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团章》要求,结合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对自己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情况进行书面自我评价,个人书面总结1000字为宜,写好个人总结后交团支部审核,学院团委、团总支予以存档;

(二)团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一以贯之的要求和希望,思考新时代的奋斗方向;对照先进党员事迹,思考担负的职责使命;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自身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和团员先进性评价。

(三)评选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支部、校级科技标兵、校级文体标兵、校级志愿标兵。启动学院团委、团总支工作年度考核,对学院团委、团总支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评选“特色团委”“先进团委”和“红旗团委”。

(四)评定各类表彰名单

评优名称及评选比例(数据以最新“团统数据”为准,尾数采用进一法,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

(1)校级优秀团员:团员总数的5%

(2)院级优秀团员:团员总数的10%

(3)校级优秀团干部:团员总数的3%

(4)院级优秀团干部:团员总数的3%

(5)校级优秀团支部:支部总数的5%

(6)院级优秀团支部:支部总数的5%

(7)校级科技标兵:13名

(8)校级文体标兵:13名

(9)校级志愿标兵:13名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展示阶段

总结相关材料,宣传优秀事迹,同时对相关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内评优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公平公正、严格把关。评优工作要在团员评议及支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评议评优工作要严格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学院要深入发掘各类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营造“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于4月22日前将学院各项评优结果电子版(附件3、4)以压缩包(按照“XXXX 学院五四评优结果”命名)发至hdxtwzzb@126.com,将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团委、团总支盖章后,交至教五B608。


                                                           共青团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